编者按:中国区块链产业的发展困境尤为明显 虽然区块链已经投入了大量资金 并且对其改变行业未来商业模式的期望很高 但事实上并没有什么效果 面对区块链商业模式发展的困境 我们应该如何解决 未来应该怎么走? 一、引言 2021年2月 美国区块链媒体Coindesk援引四位知情人士的消息称 IBM将裁撤区块链部门 IBM区块链负责人杰里科莫(Jerry Cuomo)也已被调任 并被赋予新的角色 随后 IBM公共关系总监霍利哈斯威尔(Holli Haswell)出面否认了这一传闻 并重申蓝色巨人仍然致力于发展区块链生态系统和服务 不过 据内部人士透露 IBM确实进行了一系列“资源行动” 哈斯威尔承认重新调整了一些领导人和业务部门 以继续推动增长 知情分析显示 自2016年以来 IBM在区块链投入了大量资金 并对改变其未来的商业模式抱有很高的期望 然而 就实际效果而言 IBM的区块链创新工作现在仅限于一些研发;d 甚至没有延伸到咨询 以蓝色巨人推出的面向沃尔玛食品溯源的FoodTrust、面向马士基集装箱物流的TradeLens、面向供应链管理的TrustYourSupplier网络等项目来看 只是对原有行业信息系统的锦上添花的补充 并非商业模式的改变 以太坊V神直言IBM的各种企业级区块链应用“没有抓住重点”“浪费时间” 业内也有很多观点认为 IBM的布局并不是真正的区块链 再加上疫情的影响 2020年IBM的整体营收下降了6% 所以很容易理解蓝色巨人对区块链部门的调整 区块链商业模式的麻烦不仅限于IBM 但国内区块链行业的发展困境更加明显 不久前 区块链第一股2020年年报公布 显示直接亏损115亿元 公司净资产直接从86亿变为负35亿元 曾是区块链供应链金融的名股 最高市值超过200亿元 而其他具有区块链概念的上市公司 则缺乏区块链的主营收入 区块链会不会像大数据、人工智能一样 在技术潮流之后只剩下一地鸡毛? 可以说 如果不加快对区块链商业模式的探索 区块链科技必将在一阵喧嚣之后归于尘土!不同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行业 泡沫过后至少还有技术上的实用性 依然是中国未来数字化转型的热点 区块链的精髓是为创新的商业模式而生 没有商业模式的区块链没有存在的必要 二、目前熟知的区块链商业模式 哈佛大学教授马克约翰逊、克莱顿克里斯滕森和孔翰宁撰写的《商业模式创新白皮书》将商业模式的三大要素概括为“客户价值主张” 是指企业在以给定的价格向其客户或消费者提供服务或产品时需要完成的任务 “资源和生产流程”是指支持客户价值主张和盈利模式的特定业务模式 “利润公式” 即企业为股东实现经济价值的过程 目前 知名的区块链商业模式主要有:服务中间价格模式、基础设施模式和数字货币商业模式 1. 区块链服务中间件模式 以IBM Hyperledger和以Hyperledger为底层进行二次开发的区块链产品为代表 他们大多将区块链技术视为一种服务技术中间件 业务模式主要是在政务、金融、供应链等传统IT系统中 向ToB或ToG客户提供的区块链产品和集成服务 目前 在传统的IT信息圈里 仍有这种观点 认为区块链是一个“共享数据库” 我在文章《区块链硬核解析(一):区块链是一种共享数据库吗?》中已经分析过它的错误 这里不再赘述 区块链作为一个服务中间件 从技术角度来说符合其技术特点和定位 由于区块链在显示层的需求较弱 更多的是通过链式数据结构、分布式共识等后台服务来实现其特性 区块链存储本身也需要数据库产品 无论是关系数据库:MySQL 还是KV数据库:LevelDB、RocksDB等 区块链本身只是作为商业服务的中间层而存在 然而 作为一个服务中间件 区块链从商业模式的角度来看是尴尬的 首先 在一个中心化的企业或平台 要推广一个分布式可信协同中间件产品 没有实际需求 在一个集约型的企业也不缺乏信任 其次 区块链不是实现高效信息传输和存储的有效工具 比如PBFT的算法复杂度是O (N2) n是分布式节点的数量 也就是说 复杂度是平方 节点越多 算法越复杂 性能越低 因此 企业在考虑内部降本增效时 不会选择区块链方案 最后 作为区块链服务中间件 只能向企业或政府收取产品销售费和技术服务费 这也是传统IT软件厂商最常见的商业模式 但随着技术开源软件的盛行 尤其是在以Hyperledger为开源代码的项目中 与ERP、CRM等业务凝聚力很强的传统产品相比 商业生命力非常脆弱 综上所述 从技术角度来看 区块链确实可以被视为一个可信的服务中间件 然而 在这种定位下 其商业潜力有限 在实际的产品推广中 其分布式架构模式和中间件商业模式存在矛盾 市场对这种“客户价值主张”缺乏共识 2. 可信基础设施模式 在中国 区块链行业的发展受国家政策影响 目前仍存在政策性商业模式 特别是在2019年10月14日之后 中国各省都公布了自己的区块链产业专项规划 2020年4月 国家发改委正式将区块链纳入“新型基础设施”范畴 同时 由国家信息中心牵头 中国移动和中国银联共同发起的区块链服务网(BSN)宣布正式商用 乍一看 区块链的基础设施建设收效甚微 但是 通过仔细阅读BSN技术白皮书(共9页的技术白皮书) 笔者看到了最短的一篇!结论是BSN只是一个支持多城市节点的多云通信网络 其本质是网络通信技术 在区块链商业模式不清晰 价值主张没有达成广泛共识的情况下 全国各地部署的跨链节点全部上线 很难想象BSN会运行什么样的区块链应用 需要“跨链”什么样的业务场景 实际商业价值有几何? 无可否认 将区块链纳入“新基础设施”的范畴 将会促进区块链工业的发展 但是就区块链是什么 它的价值在哪里 它能解决什么商业问题而言 还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 仓促上马区块链基础设施 如何保证实际效果?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考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的尴尬现状 从区块链技术本身来看 目前离技术标准化还很远 无论公链采用的共识协议是PoW、PoS、DPoS等 或者说联盟链采用的改进的是层出不穷的 block Kafka结构 全球地位 账本模型 隐私保护方案等等 都需要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进行改变和创新 目前似乎还不是统一技术标准的合适时机 如果把区块链看做基础设施(我也把巴斯区块链归类为基础设施模式) 虽然概念没错 但是要看区块链是什么样的基础设施 “新基础设施”中的基础设施概念是国家建设规划的概念 而不是云计算中的技术分层或IaaS层的概念 区块链技术本身并不是某种底层技术或协议 区块链一词也是比特币问世后 在分布式共识机制和链式结构基础上实现的这种点对点交易系统的总称 R3 Corda没有 区块链本身只是一系列分布式技术的组合应用系统 而不是我们一般理解的网络层、传输层或操作系统级技术的基础设施 因此 如果区块链被视为“新基础设施” 它只能被视为像医院和学校一样的应用级基础设施 区块链还依赖于传统的互联网协议、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基础设施 区块链并没有创造出新的网络结构 目前经常听到的“互联网络”、“下一代互联网”之类的标题 只能算是营销话语 总括来说 把区块链视为基本的科技基础设施是本末倒置的 区块链本身就是底层技术灵活组合的综合应用 组合和集成点在应用层 而不是计算或网络基础设施层 也就是说 区块链是一种根据前端业务环境按需组合和集成分布式技术的应用模型 如果简单地将区块链作为底层基础设施来运营 很难真正形成成功的商业模式 因为它没有产生与传统互联网和云计算技术不同的价值主张 3. 数字货币商业模式 无论官方如何定义数字货币 其相关商业模式都符合商业模式的三要素“客户价值主张”、“资源和生产流程”、“盈利公式” 值得我们仔细分析 数字货币的相关商业模式是目前区块链行业最成功的模式 比特币也是最成功的区块链应用 无论是挖矿模式、硬币发行模式、DeFi模式还是数字货币交易模式 数字货币圈成功的关键在于将商业模式依附于区块链分布式计算模式 形成以数字货币为主体的价值主张 挖矿模式、ICO模式、DeFi模式、数字货币交易模式的商业模式都不一样 但相同的是 价值主张都是建立在以数字货币价值为中心的商业模式上 另一方面 “区块链服务中间件”和“可信基础设施”模型缺乏商业模式和有效的核心价值主张 以比特币为例 在挖掘模式中 核心价值是数字货币的市值 商业模式是PoW proof模式 在ICO中 核心价值是对项目未来市值的预期 商业模式基于IPO 与区块链科技无关 DeFi模式是近年来比较热的概念 其核心价值是合约交易 商业模式是基于传统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数字货币交易模式的核心价值是对货币市值的差预期 而商业模式是竞价交易模式 不难看出 数字货币商业模式成功的核心在于其价值主张得到了客户的认可 其技术实现得到了保障 同时还拥有互惠互利的商业模式 然而 数字货币的商业模式有很大的局限性 它仅限于与货币价值相关的商业模式 不能直接指导区块链行业的应用和发展 本文正是想通过探索数字货币商业模式的成功要素 找到区块链产业的发展路径 三、通过商业中介视角看区块链商业模式 1. 去中心化不等于去中介化 过去在分析数字货币的成功模式时 更多的是认为区块链的去中心化、去中介化的技术属性起到了核心作用 但仔细分析发现 有大量的中介、交易所、钱包、金融机构、矿山等 在数字货币的商业模式中 所有这些无疑都是数字货币网络中的中介 而数字货币的生产方是一个区块 如果没有这些价值运作的中介 数字货币市场不会像今天这样繁荣 去中心化是一个技术概念 去中介化是一个商业概念 两者经常混淆 去中心化强调系统的可用性和分区容错性 参与计算网络的个体具有独立的控制和决策能力 不受其他个体的干扰 而去中介化强调商业模式的扁平化和信息的对称性 商业交易的买卖双方都很可怕 在区块链原教旨主义中 去中介化是网络建设者追求的最终目标 然而 无论是比特币还是以太坊 真正让网络繁荣的恰恰是这些中介 中本聪的初衷是设立《点对点的电子货币支付系统》 但本质上 金钱交易需要钱包、交易所等众多中介的配合 越复杂的交易 需要的中介越多 所以 在去中心化的分布式网络中 没有必要去中介化 去中心化是出于系统可用性和分区容错的考虑 而是否去中介纯粹是商业模式要求 2. 繁荣的商业模式离不开中介 现代经济学的“委托代理理论”很好地解释了中介模式现象 它是商业行为“专业化”和“分工”的必然产物 信息的不对称是信息传递初期不可避免的现象 是自然的 而中介模式是承担信息对称传递的主要手段 革命带来的丰富的商品 通过大量的中介将商品的价值传递给消费者 包括商品的直接价值和品牌运营后的间接价值 如果把商品交易看作是消费者和生产者双方的自有行为 与第三方无关 就会发现买卖双方在基本诉求、管理信息的能力、信息的对称性等方面完全不同 首先 从基本诉求来看 消费者是以商品为中心的(按照营销理念 也是产品 只是为了区别于生产者的诉求 这里用的是商品的概念) 着重于商品的价值最大化 包括直接价值和间接价值 生产者以产品为中心 追求产品价值最大化 主要是直接价值 有时候 这两种诉求是有矛盾的 需要第三方来调和 比如生产线需要连续生产来降低成本 会带来大量的库存 然后由中介承担库存消耗职能 其次 从管理信息的能力来看 普通消费者可以清楚地知道商品价格和功能的消费和使用信息 但无法管理商品的价格构成、功能构成和生产构成 生产者善于管理生产构成和功能构成的信息 却无法管理消费和使用的信息 这也是为什么当商品提供了大量关于产品属性和生产属性的文档时 消费者并不在意 近年来流行利用大数据、AI、区块链等技术直接赋能生产者和消费者 在两端提供大量数据 但收效甚微 这是因为技术可以提供大量的数据 但无法改变生产者和消费者将数据管理成有用信息的能力 成功的商业模式主要来源于人与社会互动的本能 而不是某项技术的创新 最后 从信息的对称性来说 商品信息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自然是不对称的 信息从产生到传递都存在不确定性和衰减性 所以无论是生产者的生产信息还是消费者的消费信息 从信息对称的主观能动性还是客观的技术实现上 都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实环境 强调绝对的信息对称是不现实的 不切实际的 这就好比把洗衣机的使用数据传输给洗衣机厂家 提高洗衣机质量的需求并不是消费者的主观需求 综上所述 可以断言 商业的繁荣与中介的参与密切相关 传统商品经销商、代理商、加盟商、电商平台、直播平台等 本质上是提供中介服务 这些中介服务不仅传递了产品的直接价值 还附加了很多间接价值 从而形成了消费者为之买单的商品价值 如果要彻底脱媒 可能要回到原始社会的物物交换时代 3. 区块链化的中介是更加透明和安全的模式 既然中介是一个繁荣商业模式的必然要素 为什么还被世人诟病 还叫嚣去中介化? 这是因为信息不对称形成了中介模式 但中介可以通过恶意阻断信息流通或制造虚假信息来扭曲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 从而破坏市场原有的供需平衡 也就是说 当中介通过虚假信息获得比原来正规途径更多的利益时 中介就会不惜作恶 过去在生产者、中介、消费者多方博弈的过程中 逐渐选择全新的中介来制约这类中介作恶 这就是互联网的平台经济 平台经济本质上是一个更大更集中的中介 在发展初期确实起到了调节市场的作用 高度的集约化大大降低了商品流通成本 从而促使商品价格波动回归合理空间 但平台经济固有的中介属性 注定了它与生产者和消费者有一个天然的博弈过程 当平台经济对商品的生产和销售拥有绝对控制权时 无论是主观还是被动 都会再次形成信息闭塞和虚假信息 从而实现平台博弈的利益最大化 典型的例子是“转型营销”和“营销内卷化” 在这些场景中 平台作为产销两端唯一的价值流通渠道 恶意制造张力 压迫产销两端的价值输出 从而形成了“两头小中间大”的价值模式 近期暴露出的各种互联网平台问题 如垄断行为、不正当价格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隐私数据滥用等 都与此有关 在平台流量经济的环境下 产品生产者和服务者对平台中介的主要诟病在于“流量盗窃”问题 简单来说 平台在前期为产品生产者和服务者提供了流量入口 但在中后期 产品生产者和服务者也为平台贡献了流量 但并没有享受到流量红利 生产者和服务者认为自己的优质产品或服务带动了平台上其他产品和服务的销售 而平台认为流量价值是自己运营投入获得的 没有理由与他人分享红利 这个问题在集约化的平台经济中是无法解决的 基于区块链的分布式中介平台经济模式将营销权限从单一的中心平台下放至多中心平台、微信业务、本地电子商务或产品生产商和服务商 通过产品价值的互补特性 实现了以产品价值引流取代简单的信息匹配引流的模式 基于区块链的分布式营销方案分发、活动执行、收入结算系统 提供成本核算、流量转化、交易认证、收入记账等透明可信的核心价值主张 以及针对分布式中介平台的基于流量转化的商业模式 从而在区块链分布式认证的基础上附加商业模式 实现真正的区块链商业价值输出 四、总结 本文提出的区块链分布式中介平台的经济模式 正是区块链科技赋能实体经济的一个具体例子 就像数字货币与区块链技术的关系一样 数字货币商业模式的核心价值主张、分布式技术支持、互惠互利的商业模式 都是区块链技术在分布式金融领域的应用实例 由于区块链是应用层面的基础设施 而不是底层的技术基础设施 离开业务领域去谈区块链产业的发展无疑相当于空中楼阁 区块链商业模式之路只有通过行业领域模型的分布式建模 叠加在区块链的分布式证明系统中 才能满足商业模式三要素 区块链产业的发展才有未来 限于篇幅 本文无法进一步阐述利用区块链构建分布式中介平台服务生态系统的具体构成 我将在后续的研究论文中逐步完善其模型和框架 #专栏作家# 黄锐 人人都是产品经理专栏作家 高级系统架构师 高级产品经理 多家大型互联网公司顾问 金融机构和高校客座研究员 聚焦新零售、工业互联网、金融科技、区块链行业应用板块 擅长产品或系统整体设计和规划 本文由人人作为产品经理原创发布 未经允许禁止转载 来自Unsplash的图像 基于CC0协议


编者按:中国区块链产业的发展困境尤为明显 虽然区块链已经投入了大量资金 并且对其改变行业未来商业模式的期望很高 但事实上并没有什么效果 面对区块链商业模式发展的困境 我们应该如何解决 未来应该怎么走?


一、引言


 2021年2月 美国区块链媒体Coindesk援引四位知情人士的消息称 IBM将裁撤区块链部门 IBM区块链负责人杰里科莫(Jerry  Cuomo)也已被调任 并被赋予新的角色 


随后 IBM公共关系总监霍利哈斯威尔(Holli  Haswell)出面否认了这一传闻 并重申蓝色巨人仍然致力于发展区块链生态系统和服务 不过 据内部人士透露 IBM确实进行了一系列“资源行动” 哈斯威尔承认重新调整了一些领导人和业务部门 以继续推动增长 


知情分析显示 自2016年以来 IBM在区块链投入了大量资金 并对改变其未来的商业模式抱有很高的期望 然而 就实际效果而言 IBM的区块链创新工作现在仅限于一些研发;d 甚至没有延伸到咨询 


以蓝色巨人推出的面向沃尔玛食品溯源的FoodTrust、面向马士基集装箱物流的TradeLens、面向供应链管理的TrustYourSupplier网络等项目来看 只是对原有行业信息系统的锦上添花的补充 并非商业模式的改变 


以太坊V神直言IBM的各种企业级区块链应用“没有抓住重点”“浪费时间” 业内也有很多观点认为 IBM的布局并不是真正的区块链 再加上疫情的影响 2020年IBM的整体营收下降了6% 所以很容易理解蓝色巨人对区块链部门的调整 


区块链商业模式的麻烦不仅限于IBM 但国内区块链行业的发展困境更加明显 不久前 区块链第一股2020年年报公布 显示直接亏损115亿元 公司净资产直接从86亿变为负35亿元 曾是区块链供应链金融的名股 最高市值超过200亿元 


而其他具有区块链概念的上市公司 则缺乏区块链的主营收入 区块链会不会像大数据、人工智能一样 在技术潮流之后只剩下一地鸡毛?


可以说 如果不加快对区块链商业模式的探索 区块链科技必将在一阵喧嚣之后归于尘土!不同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行业 泡沫过后至少还有技术上的实用性 依然是中国未来数字化转型的热点 


区块链的精髓是为创新的商业模式而生 没有商业模式的区块链没有存在的必要 


二、目前熟知的区块链商业模式


哈佛大学教授马克约翰逊、克莱顿克里斯滕森和孔翰宁撰写的《商业模式创新白皮书》将商业模式的三大要素概括为“客户价值主张” 是指企业在以给定的价格向其客户或消费者提供服务或产品时需要完成的任务 


“资源和生产流程”是指支持客户价值主张和盈利模式的特定业务模式 


“利润公式” 即企业为股东实现经济价值的过程 


目前 知名的区块链商业模式主要有:服务中间价格模式、基础设施模式和数字货币商业模式 


1. 区块链服务中间件模式


以IBM  Hyperledger和以Hyperledger为底层进行二次开发的区块链产品为代表 他们大多将区块链技术视为一种服务技术中间件 


业务模式主要是在政务、金融、供应链等传统IT系统中 向ToB或ToG客户提供的区块链产品和集成服务 


目前 在传统的IT信息圈里 仍有这种观点 认为区块链是一个“共享数据库” 我在文章《区块链硬核解析(一):区块链是一种共享数据库吗?》中已经分析过它的错误 这里不再赘述 


区块链作为一个服务中间件 从技术角度来说符合其技术特点和定位 


由于区块链在显示层的需求较弱 更多的是通过链式数据结构、分布式共识等后台服务来实现其特性 区块链存储本身也需要数据库产品 无论是关系数据库:MySQL 还是KV数据库:LevelDB、RocksDB等 区块链本身只是作为商业服务的中间层而存在 


然而 作为一个服务中间件 区块链从商业模式的角度来看是尴尬的 


首先 在一个中心化的企业或平台 要推广一个分布式可信协同中间件产品 没有实际需求 在一个集约型的企业也不缺乏信任 


其次 区块链不是实现高效信息传输和存储的有效工具 比如PBFT的算法复杂度是O  (N2) n是分布式节点的数量 也就是说 复杂度是平方 节点越多 算法越复杂 性能越低 因此 企业在考虑内部降本增效时 不会选择区块链方案 


最后 作为区块链服务中间件 只能向企业或政府收取产品销售费和技术服务费 这也是传统IT软件厂商最常见的商业模式 


但随着技术开源软件的盛行 尤其是在以Hyperledger为开源代码的项目中 与ERP、CRM等业务凝聚力很强的传统产品相比 商业生命力非常脆弱 


综上所述 从技术角度来看 区块链确实可以被视为一个可信的服务中间件 然而 在这种定位下 其商业潜力有限 在实际的产品推广中 其分布式架构模式和中间件商业模式存在矛盾 市场对这种“客户价值主张”缺乏共识 


2. 可信基础设施模式


在中国 区块链行业的发展受国家政策影响 目前仍存在政策性商业模式 特别是在2019年10月14日之后 中国各省都公布了自己的区块链产业专项规划 


2020年4月 国家发改委正式将区块链纳入“新型基础设施”范畴 同时 由国家信息中心牵头 中国移动和中国银联共同发起的区块链服务网(BSN)宣布正式商用 乍一看 区块链的基础设施建设收效甚微 


但是 通过仔细阅读BSN技术白皮书(共9页的技术白皮书) 笔者看到了最短的一篇!结论是BSN只是一个支持多城市节点的多云通信网络 其本质是网络通信技术 


在区块链商业模式不清晰 价值主张没有达成广泛共识的情况下 全国各地部署的跨链节点全部上线 很难想象BSN会运行什么样的区块链应用 需要“跨链”什么样的业务场景 实际商业价值有几何?


无可否认 将区块链纳入“新基础设施”的范畴 将会促进区块链工业的发展 但是就区块链是什么 它的价值在哪里 它能解决什么商业问题而言 还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 仓促上马区块链基础设施 如何保证实际效果?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考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的尴尬现状 


从区块链技术本身来看 目前离技术标准化还很远 无论公链采用的共识协议是PoW、PoS、DPoS等 或者说联盟链采用的改进的是层出不穷的 block  Kafka结构 全球地位 账本模型 隐私保护方案等等 都需要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进行改变和创新 目前似乎还不是统一技术标准的合适时机 


如果把区块链看做基础设施(我也把巴斯区块链归类为基础设施模式) 虽然概念没错 但是要看区块链是什么样的基础设施 


“新基础设施”中的基础设施概念是国家建设规划的概念 而不是云计算中的技术分层或IaaS层的概念 区块链技术本身并不是某种底层技术或协议 区块链一词也是比特币问世后 在分布式共识机制和链式结构基础上实现的这种点对点交易系统的总称 R3 Corda没有


区块链本身只是一系列分布式技术的组合应用系统 而不是我们一般理解的网络层、传输层或操作系统级技术的基础设施 因此 如果区块链被视为“新基础设施” 它只能被视为像医院和学校一样的应用级基础设施 


区块链还依赖于传统的互联网协议、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基础设施 区块链并没有创造出新的网络结构 目前经常听到的“互联网络”、“下一代互联网”之类的标题 只能算是营销话语 


总括来说 把区块链视为基本的科技基础设施是本末倒置的 区块链本身就是底层技术灵活组合的综合应用 组合和集成点在应用层 而不是计算或网络基础设施层 也就是说 区块链是一种根据前端业务环境按需组合和集成分布式技术的应用模型 


如果简单地将区块链作为底层基础设施来运营 很难真正形成成功的商业模式 因为它没有产生与传统互联网和云计算技术不同的价值主张 


3. 数字货币商业模式


无论官方如何定义数字货币 其相关商业模式都符合商业模式的三要素“客户价值主张”、“资源和生产流程”、“盈利公式” 值得我们仔细分析 


数字货币的相关商业模式是目前区块链行业最成功的模式 比特币也是最成功的区块链应用 


无论是挖矿模式、硬币发行模式、DeFi模式还是数字货币交易模式 数字货币圈成功的关键在于将商业模式依附于区块链分布式计算模式 形成以数字货币为主体的价值主张 


挖矿模式、ICO模式、DeFi模式、数字货币交易模式的商业模式都不一样 但相同的是 价值主张都是建立在以数字货币价值为中心的商业模式上 


另一方面 “区块链服务中间件”和“可信基础设施”模型缺乏商业模式和有效的核心价值主张 


以比特币为例 在挖掘模式中 核心价值是数字货币的市值 商业模式是PoW  proof模式 


在ICO中 核心价值是对项目未来市值的预期 商业模式基于IPO 与区块链科技无关 


DeFi模式是近年来比较热的概念 其核心价值是合约交易 商业模式是基于传统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数字货币交易模式的核心价值是对货币市值的差预期 而商业模式是竞价交易模式 


不难看出 数字货币商业模式成功的核心在于其价值主张得到了客户的认可 其技术实现得到了保障 同时还拥有互惠互利的商业模式 


然而 数字货币的商业模式有很大的局限性 它仅限于与货币价值相关的商业模式 不能直接指导区块链行业的应用和发展 本文正是想通过探索数字货币商业模式的成功要素 找到区块链产业的发展路径 


三、通过商业中介视角看区块链商业模式


 1. 去中心化不等于去中介化


过去在分析数字货币的成功模式时 更多的是认为区块链的去中心化、去中介化的技术属性起到了核心作用 但仔细分析发现 有大量的中介、交易所、钱包、金融机构、矿山等 在数字货币的商业模式中 所有这些无疑都是数字货币网络中的中介 而数字货币的生产方是一个区块 


如果没有这些价值运作的中介 数字货币市场不会像今天这样繁荣 


去中心化是一个技术概念 去中介化是一个商业概念 两者经常混淆 去中心化强调系统的可用性和分区容错性 参与计算网络的个体具有独立的控制和决策能力 不受其他个体的干扰 


而去中介化强调商业模式的扁平化和信息的对称性 商业交易的买卖双方都很可怕


在区块链原教旨主义中 去中介化是网络建设者追求的最终目标 然而 无论是比特币还是以太坊 真正让网络繁荣的恰恰是这些中介 中本聪的初衷是设立《点对点的电子货币支付系统》 但本质上 金钱交易需要钱包、交易所等众多中介的配合 越复杂的交易 需要的中介越多 


所以 在去中心化的分布式网络中 没有必要去中介化 去中心化是出于系统可用性和分区容错的考虑 而是否去中介纯粹是商业模式要求 


2. 繁荣的商业模式离不开中介


现代经济学的“委托代理理论”很好地解释了中介模式现象 它是商业行为“专业化”和“分工”的必然产物 信息的不对称是信息传递初期不可避免的现象 是自然的 而中介模式是承担信息对称传递的主要手段 


革命带来的丰富的商品 通过大量的中介将商品的价值传递给消费者 包括商品的直接价值和品牌运营后的间接价值 


如果把商品交易看作是消费者和生产者双方的自有行为 与第三方无关 就会发现买卖双方在基本诉求、管理信息的能力、信息的对称性等方面完全不同 


首先 从基本诉求来看 消费者是以商品为中心的(按照营销理念 也是产品 只是为了区别于生产者的诉求 这里用的是商品的概念) 着重于商品的价值最大化 包括直接价值和间接价值 


生产者以产品为中心 追求产品价值最大化 主要是直接价值 有时候 这两种诉求是有矛盾的 需要第三方来调和 比如生产线需要连续生产来降低成本 会带来大量的库存 然后由中介承担库存消耗职能 


其次 从管理信息的能力来看 普通消费者可以清楚地知道商品价格和功能的消费和使用信息 但无法管理商品的价格构成、功能构成和生产构成 生产者善于管理生产构成和功能构成的信息 却无法管理消费和使用的信息 


这也是为什么当商品提供了大量关于产品属性和生产属性的文档时 消费者并不在意 近年来流行利用大数据、AI、区块链等技术直接赋能生产者和消费者 在两端提供大量数据 但收效甚微 


这是因为技术可以提供大量的数据 但无法改变生产者和消费者将数据管理成有用信息的能力 成功的商业模式主要来源于人与社会互动的本能 而不是某项技术的创新 


最后 从信息的对称性来说 商品信息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自然是不对称的 信息从产生到传递都存在不确定性和衰减性 所以无论是生产者的生产信息还是消费者的消费信息 从信息对称的主观能动性还是客观的技术实现上 都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实环境 


强调绝对的信息对称是不现实的 不切实际的 这就好比把洗衣机的使用数据传输给洗衣机厂家 提高洗衣机质量的需求并不是消费者的主观需求 


综上所述 可以断言 商业的繁荣与中介的参与密切相关 传统商品经销商、代理商、加盟商、电商平台、直播平台等 本质上是提供中介服务 这些中介服务不仅传递了产品的直接价值 还附加了很多间接价值 从而形成了消费者为之买单的商品价值 


如果要彻底脱媒 可能要回到原始社会的物物交换时代 


3. 区块链化的中介是更加透明和安全的模式


既然中介是一个繁荣商业模式的必然要素 为什么还被世人诟病 还叫嚣去中介化?


这是因为信息不对称形成了中介模式 但中介可以通过恶意阻断信息流通或制造虚假信息来扭曲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 从而破坏市场原有的供需平衡 也就是说 当中介通过虚假信息获得比原来正规途径更多的利益时 中介就会不惜作恶 


过去在生产者、中介、消费者多方博弈的过程中 逐渐选择全新的中介来制约这类中介作恶 这就是互联网的平台经济 


平台经济本质上是一个更大更集中的中介 在发展初期确实起到了调节市场的作用 高度的集约化大大降低了商品流通成本 从而促使商品价格波动回归合理空间 


但平台经济固有的中介属性 注定了它与生产者和消费者有一个天然的博弈过程 当平台经济对商品的生产和销售拥有绝对控制权时 无论是主观还是被动 都会再次形成信息闭塞和虚假信息 从而实现平台博弈的利益最大化 


典型的例子是“转型营销”和“营销内卷化” 在这些场景中 平台作为产销两端唯一的价值流通渠道 恶意制造张力 压迫产销两端的价值输出 从而形成了“两头小中间大”的价值模式 


近期暴露出的各种互联网平台问题 如垄断行为、不正当价格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隐私数据滥用等 都与此有关 


在平台流量经济的环境下 产品生产者和服务者对平台中介的主要诟病在于“流量盗窃”问题 简单来说 平台在前期为产品生产者和服务者提供了流量入口 但在中后期 产品生产者和服务者也为平台贡献了流量 但并没有享受到流量红利 


生产者和服务者认为自己的优质产品或服务带动了平台上其他产品和服务的销售 而平台认为流量价值是自己运营投入获得的 没有理由与他人分享红利 这个问题在集约化的平台经济中是无法解决的 


基于区块链的分布式中介平台经济模式将营销权限从单一的中心平台下放至多中心平台、微信业务、本地电子商务或产品生产商和服务商 


通过产品价值的互补特性 实现了以产品价值引流取代简单的信息匹配引流的模式 


基于区块链的分布式营销方案分发、活动执行、收入结算系统 提供成本核算、流量转化、交易认证、收入记账等透明可信的核心价值主张 以及针对分布式中介平台的基于流量转化的商业模式 从而在区块链分布式认证的基础上附加商业模式 实现真正的区块链商业价值输出 


四、总结


本文提出的区块链分布式中介平台的经济模式 正是区块链科技赋能实体经济的一个具体例子 就像数字货币与区块链技术的关系一样 数字货币商业模式的核心价值主张、分布式技术支持、互惠互利的商业模式 都是区块链技术在分布式金融领域的应用实例 


由于区块链是应用层面的基础设施 而不是底层的技术基础设施 离开业务领域去谈区块链产业的发展无疑相当于空中楼阁 


区块链商业模式之路只有通过行业领域模型的分布式建模 叠加在区块链的分布式证明系统中 才能满足商业模式三要素 区块链产业的发展才有未来 


限于篇幅 本文无法进一步阐述利用区块链构建分布式中介平台服务生态系统的具体构成 我将在后续的研究论文中逐步完善其模型和框架 


#专栏作家#


黄锐 人人都是产品经理专栏作家 高级系统架构师 高级产品经理 多家大型互联网公司顾问 金融机构和高校客座研究员 聚焦新零售、工业互联网、金融科技、区块链行业应用板块 擅长产品或系统整体设计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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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声明:区块链浏览器 发表于 2022-07-05 8:52:27。
转载请注明:编者按:中国区块链产业的发展困境尤为明显 虽然区块链已经投入了大量资金 并且对其改变行业未来商业模式的期望很高 但事实上并没有什么效果 面对区块链商业模式发展的困境 我们应该如何解决 未来应该怎么走? 一、引言 2021年2月 美国区块链媒体Coindesk援引四位知情人士的消息称 IBM将裁撤区块链部门 IBM区块链负责人杰里科莫(Jerry Cuomo)也已被调任 并被赋予新的角色 随后 IBM公共关系总监霍利哈斯威尔(Holli Haswell)出面否认了这一传闻 并重申蓝色巨人仍然致力于发展区块链生态系统和服务 不过 据内部人士透露 IBM确实进行了一系列“资源行动” 哈斯威尔承认重新调整了一些领导人和业务部门 以继续推动增长 知情分析显示 自2016年以来 IBM在区块链投入了大量资金 并对改变其未来的商业模式抱有很高的期望 然而 就实际效果而言 IBM的区块链创新工作现在仅限于一些研发;d 甚至没有延伸到咨询 以蓝色巨人推出的面向沃尔玛食品溯源的FoodTrust、面向马士基集装箱物流的TradeLens、面向供应链管理的TrustYourSupplier网络等项目来看 只是对原有行业信息系统的锦上添花的补充 并非商业模式的改变 以太坊V神直言IBM的各种企业级区块链应用“没有抓住重点”“浪费时间” 业内也有很多观点认为 IBM的布局并不是真正的区块链 再加上疫情的影响 2020年IBM的整体营收下降了6% 所以很容易理解蓝色巨人对区块链部门的调整 区块链商业模式的麻烦不仅限于IBM 但国内区块链行业的发展困境更加明显 不久前 区块链第一股2020年年报公布 显示直接亏损115亿元 公司净资产直接从86亿变为负35亿元 曾是区块链供应链金融的名股 最高市值超过200亿元 而其他具有区块链概念的上市公司 则缺乏区块链的主营收入 区块链会不会像大数据、人工智能一样 在技术潮流之后只剩下一地鸡毛? 可以说 如果不加快对区块链商业模式的探索 区块链科技必将在一阵喧嚣之后归于尘土!不同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行业 泡沫过后至少还有技术上的实用性 依然是中国未来数字化转型的热点 区块链的精髓是为创新的商业模式而生 没有商业模式的区块链没有存在的必要 二、目前熟知的区块链商业模式 哈佛大学教授马克约翰逊、克莱顿克里斯滕森和孔翰宁撰写的《商业模式创新白皮书》将商业模式的三大要素概括为“客户价值主张” 是指企业在以给定的价格向其客户或消费者提供服务或产品时需要完成的任务 “资源和生产流程”是指支持客户价值主张和盈利模式的特定业务模式 “利润公式” 即企业为股东实现经济价值的过程 目前 知名的区块链商业模式主要有:服务中间价格模式、基础设施模式和数字货币商业模式 1. 区块链服务中间件模式 以IBM Hyperledger和以Hyperledger为底层进行二次开发的区块链产品为代表 他们大多将区块链技术视为一种服务技术中间件 业务模式主要是在政务、金融、供应链等传统IT系统中 向ToB或ToG客户提供的区块链产品和集成服务 目前 在传统的IT信息圈里 仍有这种观点 认为区块链是一个“共享数据库” 我在文章《区块链硬核解析(一):区块链是一种共享数据库吗?》中已经分析过它的错误 这里不再赘述 区块链作为一个服务中间件 从技术角度来说符合其技术特点和定位 由于区块链在显示层的需求较弱 更多的是通过链式数据结构、分布式共识等后台服务来实现其特性 区块链存储本身也需要数据库产品 无论是关系数据库:MySQL 还是KV数据库:LevelDB、RocksDB等 区块链本身只是作为商业服务的中间层而存在 然而 作为一个服务中间件 区块链从商业模式的角度来看是尴尬的 首先 在一个中心化的企业或平台 要推广一个分布式可信协同中间件产品 没有实际需求 在一个集约型的企业也不缺乏信任 其次 区块链不是实现高效信息传输和存储的有效工具 比如PBFT的算法复杂度是O (N2) n是分布式节点的数量 也就是说 复杂度是平方 节点越多 算法越复杂 性能越低 因此 企业在考虑内部降本增效时 不会选择区块链方案 最后 作为区块链服务中间件 只能向企业或政府收取产品销售费和技术服务费 这也是传统IT软件厂商最常见的商业模式 但随着技术开源软件的盛行 尤其是在以Hyperledger为开源代码的项目中 与ERP、CRM等业务凝聚力很强的传统产品相比 商业生命力非常脆弱 综上所述 从技术角度来看 区块链确实可以被视为一个可信的服务中间件 然而 在这种定位下 其商业潜力有限 在实际的产品推广中 其分布式架构模式和中间件商业模式存在矛盾 市场对这种“客户价值主张”缺乏共识 2. 可信基础设施模式 在中国 区块链行业的发展受国家政策影响 目前仍存在政策性商业模式 特别是在2019年10月14日之后 中国各省都公布了自己的区块链产业专项规划 2020年4月 国家发改委正式将区块链纳入“新型基础设施”范畴 同时 由国家信息中心牵头 中国移动和中国银联共同发起的区块链服务网(BSN)宣布正式商用 乍一看 区块链的基础设施建设收效甚微 但是 通过仔细阅读BSN技术白皮书(共9页的技术白皮书) 笔者看到了最短的一篇!结论是BSN只是一个支持多城市节点的多云通信网络 其本质是网络通信技术 在区块链商业模式不清晰 价值主张没有达成广泛共识的情况下 全国各地部署的跨链节点全部上线 很难想象BSN会运行什么样的区块链应用 需要“跨链”什么样的业务场景 实际商业价值有几何? 无可否认 将区块链纳入“新基础设施”的范畴 将会促进区块链工业的发展 但是就区块链是什么 它的价值在哪里 它能解决什么商业问题而言 还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 仓促上马区块链基础设施 如何保证实际效果?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考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的尴尬现状 从区块链技术本身来看 目前离技术标准化还很远 无论公链采用的共识协议是PoW、PoS、DPoS等 或者说联盟链采用的改进的是层出不穷的 block Kafka结构 全球地位 账本模型 隐私保护方案等等 都需要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进行改变和创新 目前似乎还不是统一技术标准的合适时机 如果把区块链看做基础设施(我也把巴斯区块链归类为基础设施模式) 虽然概念没错 但是要看区块链是什么样的基础设施 “新基础设施”中的基础设施概念是国家建设规划的概念 而不是云计算中的技术分层或IaaS层的概念 区块链技术本身并不是某种底层技术或协议 区块链一词也是比特币问世后 在分布式共识机制和链式结构基础上实现的这种点对点交易系统的总称 R3 Corda没有 区块链本身只是一系列分布式技术的组合应用系统 而不是我们一般理解的网络层、传输层或操作系统级技术的基础设施 因此 如果区块链被视为“新基础设施” 它只能被视为像医院和学校一样的应用级基础设施 区块链还依赖于传统的互联网协议、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基础设施 区块链并没有创造出新的网络结构 目前经常听到的“互联网络”、“下一代互联网”之类的标题 只能算是营销话语 总括来说 把区块链视为基本的科技基础设施是本末倒置的 区块链本身就是底层技术灵活组合的综合应用 组合和集成点在应用层 而不是计算或网络基础设施层 也就是说 区块链是一种根据前端业务环境按需组合和集成分布式技术的应用模型 如果简单地将区块链作为底层基础设施来运营 很难真正形成成功的商业模式 因为它没有产生与传统互联网和云计算技术不同的价值主张 3. 数字货币商业模式 无论官方如何定义数字货币 其相关商业模式都符合商业模式的三要素“客户价值主张”、“资源和生产流程”、“盈利公式” 值得我们仔细分析 数字货币的相关商业模式是目前区块链行业最成功的模式 比特币也是最成功的区块链应用 无论是挖矿模式、硬币发行模式、DeFi模式还是数字货币交易模式 数字货币圈成功的关键在于将商业模式依附于区块链分布式计算模式 形成以数字货币为主体的价值主张 挖矿模式、ICO模式、DeFi模式、数字货币交易模式的商业模式都不一样 但相同的是 价值主张都是建立在以数字货币价值为中心的商业模式上 另一方面 “区块链服务中间件”和“可信基础设施”模型缺乏商业模式和有效的核心价值主张 以比特币为例 在挖掘模式中 核心价值是数字货币的市值 商业模式是PoW proof模式 在ICO中 核心价值是对项目未来市值的预期 商业模式基于IPO 与区块链科技无关 DeFi模式是近年来比较热的概念 其核心价值是合约交易 商业模式是基于传统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数字货币交易模式的核心价值是对货币市值的差预期 而商业模式是竞价交易模式 不难看出 数字货币商业模式成功的核心在于其价值主张得到了客户的认可 其技术实现得到了保障 同时还拥有互惠互利的商业模式 然而 数字货币的商业模式有很大的局限性 它仅限于与货币价值相关的商业模式 不能直接指导区块链行业的应用和发展 本文正是想通过探索数字货币商业模式的成功要素 找到区块链产业的发展路径 三、通过商业中介视角看区块链商业模式 1. 去中心化不等于去中介化 过去在分析数字货币的成功模式时 更多的是认为区块链的去中心化、去中介化的技术属性起到了核心作用 但仔细分析发现 有大量的中介、交易所、钱包、金融机构、矿山等 在数字货币的商业模式中 所有这些无疑都是数字货币网络中的中介 而数字货币的生产方是一个区块 如果没有这些价值运作的中介 数字货币市场不会像今天这样繁荣 去中心化是一个技术概念 去中介化是一个商业概念 两者经常混淆 去中心化强调系统的可用性和分区容错性 参与计算网络的个体具有独立的控制和决策能力 不受其他个体的干扰 而去中介化强调商业模式的扁平化和信息的对称性 商业交易的买卖双方都很可怕 在区块链原教旨主义中 去中介化是网络建设者追求的最终目标 然而 无论是比特币还是以太坊 真正让网络繁荣的恰恰是这些中介 中本聪的初衷是设立《点对点的电子货币支付系统》 但本质上 金钱交易需要钱包、交易所等众多中介的配合 越复杂的交易 需要的中介越多 所以 在去中心化的分布式网络中 没有必要去中介化 去中心化是出于系统可用性和分区容错的考虑 而是否去中介纯粹是商业模式要求 2. 繁荣的商业模式离不开中介 现代经济学的“委托代理理论”很好地解释了中介模式现象 它是商业行为“专业化”和“分工”的必然产物 信息的不对称是信息传递初期不可避免的现象 是自然的 而中介模式是承担信息对称传递的主要手段 革命带来的丰富的商品 通过大量的中介将商品的价值传递给消费者 包括商品的直接价值和品牌运营后的间接价值 如果把商品交易看作是消费者和生产者双方的自有行为 与第三方无关 就会发现买卖双方在基本诉求、管理信息的能力、信息的对称性等方面完全不同 首先 从基本诉求来看 消费者是以商品为中心的(按照营销理念 也是产品 只是为了区别于生产者的诉求 这里用的是商品的概念) 着重于商品的价值最大化 包括直接价值和间接价值 生产者以产品为中心 追求产品价值最大化 主要是直接价值 有时候 这两种诉求是有矛盾的 需要第三方来调和 比如生产线需要连续生产来降低成本 会带来大量的库存 然后由中介承担库存消耗职能 其次 从管理信息的能力来看 普通消费者可以清楚地知道商品价格和功能的消费和使用信息 但无法管理商品的价格构成、功能构成和生产构成 生产者善于管理生产构成和功能构成的信息 却无法管理消费和使用的信息 这也是为什么当商品提供了大量关于产品属性和生产属性的文档时 消费者并不在意 近年来流行利用大数据、AI、区块链等技术直接赋能生产者和消费者 在两端提供大量数据 但收效甚微 这是因为技术可以提供大量的数据 但无法改变生产者和消费者将数据管理成有用信息的能力 成功的商业模式主要来源于人与社会互动的本能 而不是某项技术的创新 最后 从信息的对称性来说 商品信息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自然是不对称的 信息从产生到传递都存在不确定性和衰减性 所以无论是生产者的生产信息还是消费者的消费信息 从信息对称的主观能动性还是客观的技术实现上 都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实环境 强调绝对的信息对称是不现实的 不切实际的 这就好比把洗衣机的使用数据传输给洗衣机厂家 提高洗衣机质量的需求并不是消费者的主观需求 综上所述 可以断言 商业的繁荣与中介的参与密切相关 传统商品经销商、代理商、加盟商、电商平台、直播平台等 本质上是提供中介服务 这些中介服务不仅传递了产品的直接价值 还附加了很多间接价值 从而形成了消费者为之买单的商品价值 如果要彻底脱媒 可能要回到原始社会的物物交换时代 3. 区块链化的中介是更加透明和安全的模式 既然中介是一个繁荣商业模式的必然要素 为什么还被世人诟病 还叫嚣去中介化? 这是因为信息不对称形成了中介模式 但中介可以通过恶意阻断信息流通或制造虚假信息来扭曲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 从而破坏市场原有的供需平衡 也就是说 当中介通过虚假信息获得比原来正规途径更多的利益时 中介就会不惜作恶 过去在生产者、中介、消费者多方博弈的过程中 逐渐选择全新的中介来制约这类中介作恶 这就是互联网的平台经济 平台经济本质上是一个更大更集中的中介 在发展初期确实起到了调节市场的作用 高度的集约化大大降低了商品流通成本 从而促使商品价格波动回归合理空间 但平台经济固有的中介属性 注定了它与生产者和消费者有一个天然的博弈过程 当平台经济对商品的生产和销售拥有绝对控制权时 无论是主观还是被动 都会再次形成信息闭塞和虚假信息 从而实现平台博弈的利益最大化 典型的例子是“转型营销”和“营销内卷化” 在这些场景中 平台作为产销两端唯一的价值流通渠道 恶意制造张力 压迫产销两端的价值输出 从而形成了“两头小中间大”的价值模式 近期暴露出的各种互联网平台问题 如垄断行为、不正当价格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隐私数据滥用等 都与此有关 在平台流量经济的环境下 产品生产者和服务者对平台中介的主要诟病在于“流量盗窃”问题 简单来说 平台在前期为产品生产者和服务者提供了流量入口 但在中后期 产品生产者和服务者也为平台贡献了流量 但并没有享受到流量红利 生产者和服务者认为自己的优质产品或服务带动了平台上其他产品和服务的销售 而平台认为流量价值是自己运营投入获得的 没有理由与他人分享红利 这个问题在集约化的平台经济中是无法解决的 基于区块链的分布式中介平台经济模式将营销权限从单一的中心平台下放至多中心平台、微信业务、本地电子商务或产品生产商和服务商 通过产品价值的互补特性 实现了以产品价值引流取代简单的信息匹配引流的模式 基于区块链的分布式营销方案分发、活动执行、收入结算系统 提供成本核算、流量转化、交易认证、收入记账等透明可信的核心价值主张 以及针对分布式中介平台的基于流量转化的商业模式 从而在区块链分布式认证的基础上附加商业模式 实现真正的区块链商业价值输出 四、总结 本文提出的区块链分布式中介平台的经济模式 正是区块链科技赋能实体经济的一个具体例子 就像数字货币与区块链技术的关系一样 数字货币商业模式的核心价值主张、分布式技术支持、互惠互利的商业模式 都是区块链技术在分布式金融领域的应用实例 由于区块链是应用层面的基础设施 而不是底层的技术基础设施 离开业务领域去谈区块链产业的发展无疑相当于空中楼阁 区块链商业模式之路只有通过行业领域模型的分布式建模 叠加在区块链的分布式证明系统中 才能满足商业模式三要素 区块链产业的发展才有未来 限于篇幅 本文无法进一步阐述利用区块链构建分布式中介平台服务生态系统的具体构成 我将在后续的研究论文中逐步完善其模型和框架 #专栏作家# 黄锐 人人都是产品经理专栏作家 高级系统架构师 高级产品经理 多家大型互联网公司顾问 金融机构和高校客座研究员 聚焦新零售、工业互联网、金融科技、区块链行业应用板块 擅长产品或系统整体设计和规划 本文由人人作为产品经理原创发布 未经允许禁止转载 来自Unsplash的图像 基于CC0协议 | 零零洞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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